這幾天,小編的朋友圈被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刷屏,小編讀到這里也是覺得心口發悶。為什么造假屢禁不止,總有人在作死。如果經濟學的角度解釋,就是造假收益遠遠大于造假成本,企業甘愿涉險,呃呃呃,風險和收益并存嗎!日本企業作假的就很少,因為日本的機制是一旦發現造假,代價極大,負責人可能傾家蕩產,再無翻身! 造假的危害極大,不僅僅是可能的經濟損失、資源浪費,導致行業信用的崩塌,有些更是關乎人身安全、生命健康。也難怪長生生物能引起如此大的民憤,總理都發話了! 在上同樣存在造假等各種亂象,例如資質申請造假、招標亂象、偷工減料、簡化流程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等。根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目前顯示的39家企業信用不良記錄中,有35家是資質申請或審查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13家企業黑名單中有10家企業由于資質申請或審查材料作假被列入黑名單。另外幾家主要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違法分包等。 其實早在2002年,建設部就頒布《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辦法》(建市[2002]40號),其中“(一)對于在申報資質換證(就位)、升級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不批準其申報該類別資質換證(就位)或者升級,并在兩年內不受理其該類別資質申報。(二)在資質年檢中弄虛作假, 情節嚴重的,定為年檢不合格, 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三)新設立企業申報資質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并在兩年內不受理其資質申報。” 對于弄虛作假已騙取資質證書的企業,《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五條第四款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履禁不止,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 2017年住建部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建筑市場黑名單制度建立,為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助推了一大步。目前《暫行辦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按照“誰處罰、誰列入”的原則,將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1、 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 2、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 3、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 4、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同時對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加強監管。 進入黑名單后,對企業什么影響呢? 《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 地方政策來看,《廈門市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除了將列入黑名單制度的企業和個人與信用監管評價、資質管理、評優評先掛鉤外,對業務影響比較明顯的就是工程項目招標人可以在工程項目招標文件中作出規定,拒絕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或單位以及相關從業人員參與投標,如果接受,必須說明理由;不用招標的項目也應在合同簽訂前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監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書面說明理由,且應在合同中承諾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特別條款,包括合同獎懲制約、建設方日常加強監督等措施。另外,對于未移除黑名單的企業,監督力度會加大。 《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第七章提到誠信黑名單制度。對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文件提到發生文件列舉的8大情形,將列入誠信黑名單,并且在公布期限內的誠信“黑名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質量檢測等企業和相關從業人員,采取如下監管措施: 1.依法限制其1年內不得在我省參加招投標活動、承攬新的任務; 2.本單位及其參建項目一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評優; 3.對本省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一年內不受理其資質(資格)升級和增項申請,對外省企業和從業人員,抄告其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4.其參建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其項目實行嚴格監管,對其項目每月不得少于4次施工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關鍵崗位在崗履職情況,每3個月將監管情況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5.在省級紙媒、行業權威報刊及社會影響力較大的網絡媒體信息平臺發布“黑名單”,予以曝光,抄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6.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 《湖北省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對本省的建筑市場“黑名單”制度實行兩級管理,分別是市州級建筑市場“黑名單”和全省建筑市場“黑名單”。對于12個月內所參與的工程項目三次被省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下達市場、質量、安全停工通知書和執法建議書的;或12個月內被兩個以上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列入當地建筑市場“黑名單”的企業將被列入省級建筑企業黑名單。但是懲罰中并未對業務承接作出相應的限制。 …… 小編想說,信用構建來之不易,且行且珍惜。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有賴我們大家共同維護! 目前對于資質申請中的弄虛作假,住建部給出的行政處理是通報批準、不批準其資質申請,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上訴企業申請該項行政許可;對于采取欺騙手段已獲得的資質,撤銷該項資質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對于這樣的處罰,你覺得呢?